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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聘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政府科技咨询机构专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我市唯一的财政全额拨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专家服务机构。我市科技研发经费分配和计划项目的评审、为国家各部委推荐深圳本地专家是我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之一。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于2004年6月开始建立专家库。五年来,专家库专家参与了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工程中心、公共技术平台、重点试验室、粤港重点领域项目招投标和科技进步奖等项目的评审、评估。向国家863计划、国家创新基金、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国家和其他部门推荐专家百余名。

  为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现再次公开征聘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法律学、投资学、宏观经济政策研究、财务学等领域专家,望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给予大力支持。我办公室对入选专家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参加评审的专家库专家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征集的专家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

  3.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在本职工作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或在本职工作5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员;

  4. 热心服务于政府的评审评估工作。

  5.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6. 专业范围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法律学、投资学、宏观经济政策研究、财务学等领域。

  7. 申报资料经过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新专家征集方法为:点击"专家入库"链接或点击http://stias.szsitic.gov.cn进行在线申请,步骤如下:

  (1)填写登记表:申请人通过上述链接,申请填写推荐表。具体办法为:点击“新用户注册”,选择“专家申请”进行填写。登记表各项内容需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其中*表示必填项,对于文本内容无内容时填“无”;其中证件号码请尽可能填写身份证号码,用于评审费扣税之用;其中银行帐号资料为非必填项,用于网评时评审费转帐之用。

  (2)打印推荐表: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使用该功能(同时具有暂存功能) 打印登记表。

  (3)提交电子登记表:打印完登记表并且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保存登记表,提交到专家委办进行预审。登记表提交后将不能修改。

  (4)提交纸质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提交后如果收到预审通过的邮件或短信,请两周内把专家登记表交所在单位盖章,然后把专家登记表(单位盖章)和最高学位、最高职称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送交专家委办,专家委办审核时需验原件和留复印件。

  (5)登录系统进行专家信息维护:如果专家委审核通过后,系统将把申请人信息转为正式专家库信息,并通过邮件或短信向申请人发送登录帐号或密码。申请人在收到帐号或密码后,尽快登录系统,进入“系统设置”->“个人信息修改”维护和补充专家完整信息,点击“提交”完成专家申请审核入库过程。

 

  同时,对于已入库的专家,由于系统升级,已入库的专家将会收到我办发送的含有帐号和密码后的邮件和短信,请尽快凭此帐号和密码登录http://stias.szsitic.gov.cn网页补充本人的相关专家资料信息。

  咨询电话:刘先生 83699136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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